发布时间:2016-07-09 06:05:38
其实小编家所在的小区电梯里也有广告的,很多邻居也都在讨论电梯广告收费去哪了?而且物业从未公布过电梯广告收费情况。
电梯广告一事,按照《物权法》相关规定,这些广告位属于小区公共区域,那么首先,物业在公共区域放置广告首先应当征求业主的同意;其次,这些广告的收益应***业主所有。
据了解,除了建筑的共有部分广告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外,像小区内的***园、学校、出租的营业性用房,这些收入都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。如果物业公司据为己有,则***了业主的权益。
另外,电梯广告位也应该由业主***会向广告公司出租,而不是物业公司对外出租。如果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业主***会***的情况下,向广告公司出租电梯广告,那么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。
如果业主所在小区有上述情况,业主应该与物业公司交涉,要求物业公司公布上述收入,并将收入用于小区的公共支出或直接补贴给业主,作为物业费等。物业公司如果拒不“掏出”这些收入,业主有权通过***渠道讨要这些收入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***。
小编提醒广大业主:小区广告收益归谁所有,相关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,因为小区内广告所使用的位置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场地,除了有合同约定分配比例外,原则上广告收益应该归小区业主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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